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

发表时间:2016/09/08 00:00:00  浏览次数:1815  

一般规定  

6.1  危险构件是指其损伤、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。 

6.2  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构造与连接、裂缝和变形等内容。 

6.3  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:基础:

1)独立柱基: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; 
2)条形基础: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一构件;
 

2 墙体:以一个计算高度、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构件; 

3 柱:以一个计算高度、一根为一构件; 

4 梁、檩条、搁栅等:以一个跨度、一根为一构件; 

5 板: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;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; 6 
屋架、桁架等:以一榀为一构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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